读者陈先生打电话向房报咨询,想购买一套位于杨浦区,60余平方米、总价120万元的住房,房龄8年左右,政策优惠到期后到底对自己有多大影响,自己是否应该"抢"在年前买房。 "12月31日政策优惠就到期了,中介说要买房赶紧买,不然前前后后要差好几万元钱呢。 "
政策到期以后优惠到底差多少,已成了不少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。房地产时报记者查阅相关法规发现,去年颁布的上海14条"新政"中只有5条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31日,影响最大的是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调整。市民关心的契税优惠和优惠利率问题,并无到期一说。
出售成本可能上升
上海市政府于去年10月22日发布了《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"意见"),列出14条"新政"活跃房地产市场。文中明确:"本意见第一条至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执行;第六条至第九条、第十四条执行期限:从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。 "这意味着明确为12月31日到期的优惠政策有5条,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,原来上海免税的时限是5年,"新政"变为2年,一旦优惠取消会增加短期持有者的交易成本,而这往往会以"到手价"的形式转移到消费者身上。
此外第8条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优惠也将到期,主要是"两成首付"和"提高贷款额度"的优惠。但有业内人士认为,公积金贷款存在供远大于求现象,因此该政策未必会取消。
两项优惠并无新政
在14条"新政"中,"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执行"的前五条规定均无截止日期,包括市民最关心的契税优惠和首付两成可打七折的优惠利率。因此目前来看,契税和利率的优惠并无到期一说,但不排除因为房地产过热国家进行政策调整的可能。
因此,即使12月31日以后政策优惠到期,只要国家不进行新一轮宏观政策调整,陈先生仍可继续享受1%的优惠契税政策和七折的优惠利率。
楼市迷局亟盼解开
因为对优惠政策到期取消的预期,上海楼市进入了"猜谜"阶段。到底优惠政策会不会取消?哪些政策会取消,将对买卖双方造成怎样的影响?买卖双方心中,一系列问号高悬。传闻不断而目前中央政府尚未明确表态。值得注意的是吉林省住建厅厅长柳青近日公开表示,建议将该省扶持楼市的政策有效期延至2010年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