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报道,虽然国家层面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的问题还未正式定调。而湖南、吉林等省份分别通过不同方式向开发商表示,2010年当地省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不会取消。
实际上,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的,还不止湖南和吉林两省,安徽、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,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地方政府提出建议,希望顺延2008年底出台的地方性扶殖房地产政策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11月4日在“北京地产资信20强”会议上对记者说,吉林等省份自行采取顺延地方性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做法,可能会被其他省份仿效。而从房地产调控的定调上来说,地方政府这样做也是允许的。
王珏林预测,2010年各省房地产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: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,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,鼓励提高房地产投资和自住型消费;湖南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,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,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殖性措施。“整体上来看,2008年底出台的一些全国性房地产优惠措施,部分是会改变的。”王珏林对记者说,他认为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会延续目前的稳定政策。诸如一些购房优惠的税收措施,到期可能会取消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也对记者说,预计今年年底房地产优惠政策会微调,诸如二套房贷、营业税优惠期等一些消费性的政策可能会取消,但是总体局势不会变。2010年房地产信贷政策是否会改变,一直是房地产行业最敏感的神经。
而邹平座也在11月4日对记者表示,2010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仍然会延续目前的稳定政策。虽然大家都在说2010年信贷整体规模不会有2009年那么大,但是2010年投放在房地产行业的贷款,未必会减少。王珏林预计,2010年土地政策会更加紧缩。国家层面房地产调控政策在不会大幅度调整的情况下,也会微调。不过,地方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力度要比国家层面的更大。
同时,王珏林认为,未必所有地方政府都会在2010年继续坚持原来的房地产优惠政策。“比如说,有的城市房地产市场可能已经出现了过热势头。”王珏林说,地方性政策由地方制定,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已经面临比较大的土地压力和房价压力。因此未必所有地方政府都希望在2010年顺延房地产优惠政策。
另外,顺延房地产优惠政策,地方政府也需要付出税收损失等代价。尤其对于基层的县市政府来说,其损失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等规模并不小。“2010年,如果国家层面不出台取消优惠政策的措施,地方政府也会出现分化。”王珏林说,2010年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:有的地方政府取消了房地产优惠政策,有的地方政府顺延了房地产优惠政策。
不过,在招商引资的压力下,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地方政府举措会更谨慎。 |